法国酿酒学教授Joseph-Francois Audibert曾告诉我们,用来调配假拉菲葡萄酒(Chateau Lafitte [原文如此])的“配方”其实相当简单:
25升使用干葡萄(亚历山大麝香最理想)酿造的陈年白葡萄酒
70升产自露喜龙(Roussillon)的红葡萄酒
2升核桃利口酒
2升杏壳浸出液
5厘升波尔多葡萄酒香氛剂(可以通过单独订货买到,以100升为单位销售)
在你奔出去收集这些材料之前请容我提醒一句,Audibert教授写成这个配方的时间是19世纪90年代。那正是葡萄根瘤蚜肆虐法国葡萄园的年代,而人们调配这种“仿葡萄酒”度过真货不足的危机是完全被允许的。他当时为此撰写了一本叫做《葡萄酒仿制(Les Vins d’Imitation)》的书。到了1896年,这本书已经出到了第十版,涵盖了马德拉酒、雪莉酒、苦艾酒、比特酒、利口酒以及众多葡萄酒的仿制方法。这些“仿葡萄酒”包括法国南部出产的塔维尔酒(Tavel)、勃艮第的香贝丹(Bourgogne Chambertin)和马孔区(Macon)出产的葡萄酒、普罗旺斯的卡西斯白葡萄酒(Cassis white)、“一般波尔多葡萄酒”,以及“波尔多拉菲酒庄葡萄酒(Bordeaux Chateau Lafitte)”。
要是知道120年后相同的行为会被视为犯罪并送上法庭的话,Audibert教授一定会非常吃惊吧。假酒是葡萄酒行业永恒的话题,今年更由于两个著名案件在美国受审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第一个案件是收藏家William Koch状告另一位收藏家Eric Greenberg在2007年涉嫌销售假酒,并要求对方赔偿30万美元;第二个是即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开庭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所谓的“造假大师”Rudy Kurniawan。这些案件的高曝光度造成的明显结果之一是人心惶惶,愈来愈疑神疑鬼。就在最近,香港前任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的葡萄酒收藏接受拍卖时,就有人怀疑其中的几瓶拉塔希(La Tache)是否是真品。
一段时间以来,假酒在波尔多和中国大陆都被视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这周与欧洲商标权律师Céline Baillet的会面令我兴致勃勃。Baillet是一位在法律公司INLEX下属波尔多办公室工作的律师,该公司专门接手保护和捍卫商标权的案件。
“我们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酒庄都有合作关系,”Baillet说道,“但公平地说,现在我们接到的绝大部分委托都跟酒庄在中国的事业有关。”
Baillet的事务所位于波尔多Jardin中心公园附近的一个树木枝繁叶茂的角落,位于住宅区一栋曾是19世纪镇公所的漂亮建筑中。INLEX公司活跃在打假斗争的核心,目前正协助欧盟为法国与中国缔结双边协议提供法律建议。与此同时,公司还与波尔多的主要酿酒商组织保持协作关系,其中包括酿酒商工会如圣爱美浓葡萄酒业公会,市场营销组织如1855年波尔多列级庄委员会(Council of 1855 Grand Cru Classés),以及主要的官方机构——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协会(CIVB)。 除了这些官方组织,INLEX公司的客户还包括200余个酒庄,其中既有以每瓶5欧元价格出售自己葡萄酒的小酒庄,也有零售价动辄超过每瓶500欧元的著名列级酒庄。
Baillet解释说,该公司中国相关的工作激增主要开始于2007到2008年。如今波尔多酿造的葡萄酒中每十瓶就有一瓶被销往中国,中国也成为了该地区交易数量和金额都最庞大的出口市场。但是假酒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记录,相关的法律维权也鲜少胜诉:波尔多酒商、前不久刚刚更名的卡思黛乐(Castel)集团曾表示,他们2012年共在中国提起188桩法律诉讼,但目前为止只胜诉了三次。
2012年10月31日,中国新一代领导班子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打击造假行为,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协会(CIVB)亚太区总监托马斯•朱利安(Thomas Jullien)目前正与INLEX公司频繁交流(他们与相关的中国法律公司也有合作关系),并亲自参与维权工作的推进。
朱利安对于这项工作的进展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在法律保障方面,去年波尔多迈出了重要一步——‘Bordeaux 波尔多’成为了首个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Geographical Indication,GI)的法国原产地名称,这为今后在中国的维权工作提供了更多法律依据和有效手段。”
通过商标局取得集体商标认证是外国酒庄目前在中国保障原产地名称权利的两个手段之一。现在他们依然在等待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对波尔多的认证(纳帕谷去年得到了这项认证,成为首个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的境外葡萄酒产区),但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不过,我们工作的大部分并不是取缔实际的假酒。”Baillet解释说,“我们面对的一个中国市场特有的问题是恶意抢注商标,也就是抢先注册别人的商标,用来之后再卖给商标原本的拥有者以牟利。目前的法律只认可商标的注册人,无论之前是否有相关的交易记录,所以中国的进口商不会经销那些商标被他人抢注的酒庄的产品。这意味着商标被抢注的酿酒商们在追回自己的商标权以前根本无法进入中国市场。”
这些恶意抢注者常常是一个小型IT公司的老板,手下只有几个员工。“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有个人一口气注册了大概300个波尔多酒庄的名字。”Baillet说,“他只需要将两到三个商标卖回给酒庄,就能值回票价了。他完全没有直接制造假酒的打算,这对他而言就跟一个爱好差不多。”这种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对比较小。在中国只需要大约一千欧元就能注册一个商标,并获得10年的保护;而要把一个商标权从恶意抢注者手中买回来则需要大约八千到三万欧元。
Baillet的同事Jean-Baptiste Thial de Bordenave补充道:“不幸的是,大多数酿酒商找我们求助时往往已经遇到了一些问题,那就为时过晚了。中国和我们工作的其他任何国家都不一样,将葡萄酒进口到该国之前,甚至在你与可能合作的进口商见面之前就注册商标,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
Bordenave曾经在纳帕谷的一个法律公司从事干邑贸易保护的工作,之后返回波尔多并加入了INLEX公司。他的家族经营的小规模酒庄正在他的帮助下,准备在中国市场小试牛刀。
“全面展开的法律行动其实很少见,因为只有真正著名的酒庄才能负担得起其中的花费。”Bordenave说道,“但是每当我们为一个小酒庄买回商标权,使他们得以接触到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时,都令我们十分有满足感——因为投身中国市场,至今仍是机遇大过风险。”
编译: 吴嘉溦 / Sylvia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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