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的争端,波尔多丘酿酒商拉菲特酒庄(Château Lafitte)被判定在与拉菲古堡(Château Lafite Rothschild)的商标争端中获得了胜利。
两家酒庄对于“Lafitte”商标的使用争端开始于2003年,拉菲古堡在法国将拉菲特酒庄告上法庭。2008年,巴黎的上诉法院判定拉菲特酒庄有权使用这一历史可追溯回1763年的酒庄名称。当时酒庄的拥有者是Raymond Lafitte。
随后,随着拉菲罗斯柴尔德集团在中国发起了为数众多的商标侵权诉讼,该集团与拉菲特酒庄的“战火”也延续到了中国市场。2013年,这家波雅克一级酒庄(First Growth)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了申诉,要求取消拉菲特酒庄英文商标“Château Lafitte”的注册。
2015年8月19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裁定不支持这一申诉,认为消费者并不会混淆两者的商标。
“这是我们已经期待已久的结果。”拉菲特酒庄庄主Philippe Mengin接受Decanter采访时表示。“与在法国一样,我们的品牌现在在中国也受到保护。这两个品牌既然能够在法国共存,就没有理由不能在中国共存。我们面对的是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价格层也不同,而商标局对此表示认同。”
对于这一裁定结果,拉菲罗斯柴尔德集团拒绝公开发表评论。
拉菲特酒庄由Michel Rolland担任顾问,其出产的葡萄酒50%销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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